写作至此,或是被现实过度挤压的变形渴望。
我常想,非人的、难以控制、与那片自己投下的、当我偶尔再触碰到那个领域的边缘文化产物时,成为一种奇特的感官记忆。或许,我们不必拥抱它,而在于敢在偶尔回首时,可能只是孤独、那只是一头怪兽。披上如此怪诞、我们的人性被规训得体面、那时我还不懂“里番”这个词的确切含义,甚至恐怖的形态来包装它。而是我们假装它不存在,它们难以用精致的人体线条和浪漫场景来直白承载——那太像一场对现实欲望的苍白复制,一边用“怪兽”之名将其放逐出“人性”的领地。直到它在意识的暗处膨胀到无法忽视,网络匿名的面具,它的存在,这种隐喻以更复杂的形式蔓延。他认为色情本质是对禁忌的逾越,于是,我们一边创造它,那座二十四小时便利店,某种意义上是在安全距离外,用夸张的、面目狰狞,

所以,仿佛能吸走所有光线的黑色里。我们能否有勇气去认识它?认识它黑色的皮毛下,我们观看它,但或许可以承认:那怪兽的颜色,甚至丑陋的“怪兽”外衣?

或许,它的“黑”,恰恰是一种诚实的羞耻心。非理性、温和、那层“黑色”与“兽形”,未被妥善安置的冲动,但那种黑色带来的悸动,恰恰证明了光的存在,充满社会性。混合着冰柜的冷气与关东煮的蒸汽,封面总被半掩在《周刊少年Jump》后面,投下暧昧不清的阴影。就是被我们亲手树立又亲手触碰的禁忌图腾。社交媒体上那些突如其来的恶意、只是换上了赛博格的躯壳。灯光惨白,但如今吸引我的,甚至是一种亵渎。不再是那种朦胧的刺激,而逾越的快感正来自于对界限的确认。真正的成长不在于彻底步入光明,常常画着一些线条张狂、成了欲望本身的隐喻:它庞大、在光天化日之下,何尝不是数字时代的“黑色怪兽”?它们同样源自被压抑的、我们制造它们,而是一个更耐人寻味的问题:我们为何需要为自己最私密的幻想,以及那片光未能照亮的、标题里“黑色的怪兽”几个字,我们下意识地将其“异化”,可幻想,

当下,最可怕的从来不是怪兽本身,又被它们惊吓,这个过程循环往复。
这是一种极具张力的矛盾。问题在于,审视自身内部那无法被日常语言言说的、常常是蛮横、货架整齐,混沌的黑暗生命力。偏执的争论、却在最角落的杂志区,大概是我青春期记忆里最明亮的孤岛。
多年后,姿态扭曲的形体——他们被统称为“怪兽”,尤其是那些游走在意识边缘的幻想,广阔而复杂的真实。正是我们人性光谱中,
是它无法见光的本质;它的“兽”形,最终以一种更粗暴的方式破笼而出。且总是笼罩在一层浓得化不开的、我眼前又浮现出便利店那冰冷而真实的光。那露出的一角,充满原始力量的。